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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
中小企業放款不良債權證券化法律風險研究
撰寫人:王柄權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
一、 研究目的
我國對於中小企業得信用保證機構「信保基金」成立於民國 63年,目的在透過信用保證,分擔銀行辦理中小企業貸款之信用風險,提升銀行辦理中小企業貸款之意願,協助資金用途明確,還款來源可靠,信用無嚴重瑕疵,具發展潛力,但擔保品不足,經往來銀行審核原則同意貸放的中小企業取得銀行融資。 也因此在研究中小企業不良債權成因及相關問題探討時,無可避免的需引用信保基金資料。
根據信保基金於網路上所公布之資料顯示,截至95年9月底止,信保基金累計已協助25萬餘家企業自金融機構取得306萬餘件融資,融資總金額達5兆2,234億餘元。另94年度協助企業取得融資金額計5,389億元,保證金額為3,330億元,分別較93年同期增加4.24%及5.5%。若以合理逾期放款比例為5%計算,基金31年累計之不良債權金額約有2600餘億元,若可將此類不良債權予以證券化收益方式對外募集資金,對於信用保證基金和個別簽約金融業者間,將立即產生財務改善之效果,對於提供台灣中小企業資金取得產生重大助益。
本份報告目的在於發掘信用保證基金和個別簽約金融業者間,在中小企業放款承作上產生不良債權時所產生的法律關鍵問題,並進而推演出可能的法律風險因素。本份報告將提供金融業者、政府及法規制訂者從商業觀點來思考,國家的單位如何在有保障的法規制度下,使信保基金及金融業者進行更有效率的籌資?以及在中小企業放款所產生之不良債權證券化過程中應考量哪些法律課題?
其最終結果在期待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金融機構在面對不良資產時,除對內能有系統性地予以分類及分析進行財務計算外,對外能充分了解各種可能處理模式之所可能產生之法律條件限制,經交叉分析對照後,採行最適合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金融機構本身之不良債權處理策略。
二、 研究範圍
全份「中小企業放款不良債權證券化法律風險研究」涵蓋以下部份內容:
1.扼要摘述中小企業不良債權產生原因及其處理機制、金融資產證券化相關法規、服務架構及契約法規問題,並提供後續分析討論之整體性架構參考。
2.以目前一般銀行實務及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所生中小企業放款不良債權的潛在法律衝突問題,配合世界銀行於2000年4月所制定之「破產與保護債權人機制之有效處理原則」所揭諸之三十五項原則,進行法制分析研究,做為未來相關法規制訂或修法及提供專業人士進行相關不良債權證券化時,法律風險部分之參考依據。
3.針對不良債權證券化過程中有關投資人權益保護部分做系統性分析。
三、研究方法
將從不良債權資產管理角度,探討信保基金之功能定位。並依照世界銀行於2000年4月所制定之「破產與保護債權人機制之有效處理原則」所揭諸之三十五項原則,分別依債權人法律架構保護、企業破產的法律架構、企業重整之相關要點、非正式的企業和解與重組、破產制度運作等五大面相,進行本土性中小企業放款案例討論及法律分析研究。
(一)債權人法律架構保護
將討論重心放在保全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的檢討。
(二)企業破產的法律架構
討論中小企業常見之合夥及獨資商號之法律地位,中小企業破產實際運用情況,破產管理人、債務人、債權人、利害關係人及破產財團於處理過程在實務上可能發生之問題。
(三)企業重整之相關要點
中小企業重整方案之設計及實際運用情況,重整監督人、債務人、債權人、利害關係人及重整企業於處理過程在實務上可能發生之問題。
(四)非正式的企業和解與重組
具有彈性的訴訟外和解制度對於不良債權收回之影響,行政機關可扮演之角色。
(五)破產制度運作
此部份以法院制度運作之討論作為核心議題。
四、預期結果
五、未來可參考文獻
1.中央存款保險公司譯,(1990),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與清理信託公司處理金融危機之經驗與啟示,臺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2.王志英,(2001),「金融資產證券發行之實證分析-以日本銀行為例」,中原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
3.王鶴松,(2001),資產管理公司的角色及功能,中國商銀月刊,第二十卷,第三期,臺北:中國商銀,第1 至5 頁。
4.林培州,(2001),韓國金融重整與不良金融資產處理機制之經驗,經濟前瞻,第七十四期,臺北:中華經濟研究院,第41 至45 頁。
5.林繼恒,(2000),資產管理公司(AMC)與資產再生公司(RTC),台灣金融財務季刊,第一輯,第二期,臺北:金融研訓院,第73 至80 頁。
6.邱德彰,(2001),日本資產再生公司(RTC)資產管理公司(AMC)之探討,彰銀資料,第五十卷,第三期,臺北:彰化銀行,第14 至23 頁。
7.陳元保,(2001),資產管理公司的濫觴-美國RTC 的經驗與成效,經濟前瞻,第七十四期,臺北:中華經濟研究院,第34 至40 頁。
8.揚小仲,(2000),民營資產管理公司之運作及問題探討,台灣金融財務季刊,第一輯,第二期,臺北:金融研訓院,第81 至88 頁。
9.游淑雅等人,(2000),主要國家處理問題金融機構之作法與重要案例-間論設立不良資產處理機構之經驗,國際金融參考資料,第四十六輯,台北:中央銀行,第79 至117 頁。
10.黃建銘,(2001),資產管理公司運作之建言,存保季刊,第十四卷,第三期,臺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第32 至41 頁。
11.黃銘滄,(1998),日本金融監理機關及存款保險機構因應金融危機之對策,臺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12.劉鳳嬌,(2002),「資產管理公司運作機制分析」,台大財務金融研究。
13.王文宇著,新金融法,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1月,第145 頁
14.陳詩原,金融資產證券化之法制,文化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 士論文2004年
15.廖咸興、李阿乙,「金融資產證券化與債券市場的擴大(上)」 2001年,實用稅務
16.陳文達、李阿乙、廖咸興合著,資產證券化理論與實務,智勝文化事業公司,2002年8月初版
17.何思湘,金融資產證券化概說與法制初探(上)、證券及期貨管理、第20卷第8期第六頁,2002年8月
18.吳家桐,金融資產證券化之理論與應用,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2004年
19.王志誠,跨越民事信託與商事信託之法理,台灣金融研究院第四期信託業高階主管座談會講義
20.顏仲佑,銀行實施證券化後之最適資產配置與利用金融資產證券化處理不良債權之研究,中山大學碩士論文,2003年,第51頁
21.蔡鐘慶,從比較法之觀點探討我國私募制度之法律佈局,中原大學碩士論文,2003年1月
22.吳英花、楊志遠,銀行資產證券化業務之相關法律問題探討,月旦法學雜誌,第48期,1995年5月
23..何思湘,金融資產證券化草案評估,2001年11月,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立法資料彙編(下)
24.賀蘭芝,金融證券化定價模型-不動產抵押擔保證券之研究,政治大學碩士論文,1991年7月
25.臧大年、謝哲勝、鄭惠佳,不動產抵押貸款債權證券化,2004年,翰蘆圖書出版公司
26.行政院金管會,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資產證券化計算方法草案,民國94年9月
27.儲蓉,金融資產證券化,台灣金融市場明日之星,民國91年3月27日,經濟日報
28.丁福致,動產評估實務概論,中華徵信所,2000年。
29.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編譯,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與清理信託公司處理金融危機之經驗與啟示(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1999年6月。
30.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編譯,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與清理信託公司處理金融危機之經驗與啟示(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1999年6月。
31.方燕玲,我國金融業處理不良債權之迷思,會計研究月刊,第188期, P20-21,2001年7月。
32.王嘉銘,中原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論文,試論我國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處理機制--以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為例,2001年。
33.吳英花,資產管理公司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探究,國立台北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
34.李滿治等,強化我國問題金融機構處理機制之研究,中央存款保險公司,2001年10月。
35.邱國勳,我國不良資產處理方式之研究,政治大學地政所碩士論文,2002年。
36.孫玉嬌,論金融資產證券化之監理--以共同信託基金為中心,中原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
37.徐成戒,動產法拍設備鑑估實務解析,中華徵信所,2000年。
38.張修豪,國立臺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我國不良金融資產處理機制之研究,2001年。
39.張敏郎,國防管理學院資源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銀行不良債權處理機制—AMC之研究,2000年。
40.梁志律師,不良債權買賣契約風險控管之重要議題,律師雜誌,第277期,2002年10月號。
41.陳可欣,國立台北大學企業管理所碩士論文,我國金融機構不良債權之分類與處置策略,2001年。
42.陳威宇,逾期放款出售與管理之國際經驗分享,逾期放款管理國際研討會,民國90年3月5日。
43.楊小仲,民營資產管理公司之運作與問題之探討,台灣金融財務季刊,第一輯第二期,第81-88頁,2000年。
44.經濟日報,NPL中南部工業不動產 難賣,2003年4月8日。
45.經濟日報,台灣不良債權隱然成形,2002年12月4日。
46.經濟日報,台灣成為亞洲不良債權交易熱點,2002年12月19日。
47.經濟日報,買賣不良債權 三大模式,2003年2月8日。
48.經濟日報,韓國處理不良金融資產之經驗,2003年3月6日。
49.蔡芬蓮,國立政治大學地政所碩士論文,法拍屋價格影響因素之研究—以台北市為例,1997年。
50.儲容,金融資產證券化之探討(上),台灣金融財務季刊,第二輯第三期,第71-72頁,民國九十年九月。
51.薛明杰,朝陽科技大學財務金融所碩士論文,本國銀行不動產擔保品自行處理方式之研究,2001年。
52.謝昭熠,拍賣制度之研究,國立中山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1992年。
53.羅義旺,國立臺灣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碩士論文,臺灣資產管理公司發展策略之研究,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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