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編譯季晶晶/綜合外電】
紐西蘭的法官16日同意利用Facebook遞送訴訟文件給一名旅居海外的男子,通知他挨告了,這是紐西蘭首次使用社群網站聯絡被告。
紐西蘭高等法院的法官葛蘭多爾(David Glendall)批准透過Facebook將法律文件送達被告艾克斯(Craig Axe)。艾克斯被控從家族經營的蔬果公司帳戶中挪用了24.1萬紐元(12.6萬美元)。
原告的律師文森指出,艾克斯現在人不在紐西蘭境內,目前可能待在英國,如果以傳統郵遞方式寄交訴訟文件,恐怕難以聯絡到他。文森說,艾克斯以電子郵件和外界聯絡,也擁有Facebook的帳號,所以請求使用Facebook寄送輔助性訴訟文件,通知艾克斯該訴訟案內容。
他和另一名男子史康被列為共同被告,史康住在紐西蘭的奧克蘭,法院將以一般方式寄達他的訴訟文件。
文森說,這是紐西蘭法庭首度同意利用Facebook送達訴訟文件。他的靈感來自澳洲去年12月的一個案例,當時澳洲法庭裁定利用Facebook通知一對夫婦,他們因房貸違約失去房屋所有權。
今年1月在紐西蘭觀光勝地皇后鎮,警方也曾利用Facebook協助辨認一名闖入當地酒吧的竊賊,他在開啟保險箱未能得逞時摘下面罩,露出真面目。
警方把監視器錄影帶放到網站上,結果成功找出竊賊身份,並加以逮捕。
Facebook後來還大為讚揚澳洲的案例說:「我們很高興看到澳洲法院認可Facebook是可靠、安全且能保障隱私的通訊媒介。這項判決同時也意味,Facebook在大眾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日趨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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