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兩天的報導看來
紅潮所引發的浪潮似乎走到了盡頭
值得醒思的事
這場運動是否達到他一開始的訴求反貪腐跟倒扁
紅色浪潮的興起源於泰勞暴動收押陳哲男作為序曲
禮券案為第一波高潮
駙馬爺收押案為本波民意的高點
接著在由一群理想主義社會運動者及失意政客所共同組成的”倒扁總部”帶領下
巧妙的以文字簡化的方式將反貪腐跟倒扁直接畫上等號
期待透過以915的大遊行及10月10日的天下圍攻完成其政治上的訴求
個人一直認為915圍城遊行遊行對伍的組成是
作為宣洩人民對於台灣目前各方面困境的不滿為人民意志的表現的具體代表
所代表的意義在於對於反貪腐這個最高道德標準價值擁護
但活動的開始將反貪腐跟倒扁直接畫上等號
也一如小弟之前講的
也等於判了整個運動的死刑
政治運動需要宣傳口號要有政治訴求要有價值論述要有人民的政治熱情
整個紅潮看起來樣樣具備
但是從結構上來看確是十分鬆散
紅潮以反貪瀆做為口號出發並以相關的道德論訴作為起點
這點無庸置疑的十分正確
而台灣人民對於政治狂熱程度全華人圈無人可檔也是世界聞名
他的政治訴求”倒扁”如果從責任政治的觀點也並無令人可挑剔之處
但是整個採取將相關論述連結起來的方法
錯了
今天台灣是個由民主法治跟共和三大思想所支稱起來的國家
民主說的是主權在民的民意政治
法治明白的展現國家權力需受法律的規範不能毫無目的的增長
共和則是定期改選避免獨裁強人的出現
紅潮以倒扁作為訴求事實上所挑戰跟直接衝擊的是法治及共和國理念
期待藉由民意所展現的民主浪潮以政治運動將法治跟共和理念瓦解
我會做這樣的論述起因於
一開始倒扁總部就把透過法治程序
也就是借由修憲程序將罷免門檻修低
再依憲法罷免總統這個選項排除
這點是十分不智的
緊接著讓阿扁在拋出主張修憲決定政治制度後取得法治上制高點後
更顯得主張行憲比修憲更重要的小馬哥顯得進退為谷
倒扁總部的之後決策性的錯誤在於
癱瘓政經中心活動的無法堅持及時間點的選擇錯誤
如果你是打算藉由民意所展現的民主浪潮以政治運動將法治跟共和理念瓦解
全面走體制外路線
你就必須將法律視若無睹
癱瘓政經中心活動我想就是需要的
而所有的後果也就是需全民負擔
凡觀全世界民主浪潮的政治活動也都如此進行
今天倒扁總部選擇以凱道作為活動出發
915遊行當做能量測試
天下圍攻做為活動的高峰
看起來似乎十分完美
但他忽略了
人民要生活
政治活動的熱情是會遞減的
整個活動拖太長太久
人民在眼見
阿扁跟貪腐是否可畫上等號尚有疑問的情況下
(至少綠色選民有疑問)
是否願意不顧成本違背共和國理念
讓阿扁在任期未滿前下台都有問題的前提下
直接
發動如此大規模的群眾運動
倒扁總部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人民的智慧
在讓綠軍率先以相信司法做為口號靜後偵查結果作為號召後
表面看來風起雲湧的紅色浪潮
或得一定程度的冷怯效果
也注定了整體運動由紅轉藍現像的出現
也預告了他必需休養生息重新出發的命運
陳瑞仁的偵查是否能讓紅潮再起
上個月月初
我就直言
不可能
跳脫一般認定事實的傳統法律觀點
從權力分立的角度來看
檢察系統受命於行政院
司法制度採行的不告不理原則
及總統於任期有不受刑事偵查的憲法保障
就注定了
偵查結果是一場藍綠各取所需的答案
事實上如果不是朝野立委及政治人物的怠墮
這個問題可以從釋字585號跟613號大法官承認
由立法院賦予民意機礎的獨立調查機構存在的合憲性
找出體制內的解決問題點
試想阿扁的民主正當性來自於2004的全民直選
雖然現在支持度低落但是他還是有民主正當性
要否定他只有以新民意取代
也就是定期改選或罷免
不然阿扁可以完成掌控國家機關才對
不然公務員就該被法辦
今天要讓公務員可以不聽國家元首的指揮
就只有透過另一個民意機構”立法院”
透過立法的方式讓該管公務員有”獨立的”辦案空間才對
而由立法院賦予民意機礎的獨立調查機構存在的合憲性
從釋字585號跟613號大法官解釋承認真相調查委員會及獨立委員會存在的必要
可以獲得體制內的合憲支撐
今天倒扁總部在民意的支持下
體制內外活動選擇的前後矛盾性作法
終將讓紅潮就此結束
其所訴求的反貪腐
事實上
這個道德光環也一直長存在台灣人民心中
從228事件美麗島事件政黨輪替也都一在證明
台灣人民反貪腐的決心
那最後我只想請教
紅色10月革命就竟為我們帶來了什麼新價值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