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如果准了
可以反推金管會解除辜家在開發金及元大馬家職務的不合理嗎
兩個對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都是一樣的
誰比較有guts呢
等著看
老王
王令麟回東森 NCC將放行
【聯合報╱記者蔡惠萍、江祥綾/台北報導】
2009.08.04 03:13 am
去年遭法院一審重判十八年的前東森集團董事長王令麟,打算回鍋擔任東森國際董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衛廣法針對擔任公司發起人資格的排除條款是以判決確定,董監事也比照辦理;王令麟官司尚未定讞,NCC雖擁有最後的准駁權,但在符合形式要件的情況下,通常不會動用否決權。
東森總經理陳繼業昨天證實,將提名王令麟、趙怡、雷倩三人為東森董事,並依正常流程作業,提名這三人主要是他們本來就是東森國際的法人代表,此次正好三席缺額。而這個動作也被解讀是王令麟返東森第一步。
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六種情況不得擔任公司發起人,主要是有罪判刑確定者,或曾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宣告或曾服公務虧空公款,服刑期滿未逾兩年者;不過,對於董監事資格沒有明文規定,通常就比照發起人。
李大嵩說,王令麟尚未判刑確定,因此符合擔任公司董事的消極條件,但NCC仍擁有最後的准駁權;他說,東森國際送審董監事異動名單時,NCC會做全面考量,但除非有重大疑慮,否則「基本上不會駁回」。
【2009/08/0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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