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 把邊緣少年再推火坑?
【聯合報╱魏寬成/教誨師(屏縣竹田)】
2009.08.05 04:12 am
「少年宜教不宜罰」是貫穿整部少年事件處理法的核心價值,即便是接受感化教育的少年收容人,其處遇亦需以教育矯治為基礎。自由的剝奪從來就不是其目的,而是伴隨特殊教育輔導及調整其成長環境而生的不得不之惡。
社會瀰漫嚴重的迷思:機構性(圍牆內)處遇違反少年的最佳利益,非機構性(圍牆外)處遇較符合少年成長的最佳利益!或許是大法官們將參訪少輔院後與正常的家庭環境比較而發出感嘆,但何不深入瞭解這群逃家、逃學少年其家庭情況、居住環境、在學校遭受的對待及目前福利體系所無力處理的問題等社會事實,或許在理解少年事件問題時就不會如此固著。
逃家、逃學少年極大原因是家庭功能喪失,如隔代教養、單親家庭、暴力家庭甚至犯罪家庭,學校教育更是奢求、被安置機構拒收等。虞犯少年被施以感化教育者,係少年事件處理程序已彈盡援絕,例如假日生活輔導、安置輔導、甚至親職教育輔導都用盡。少年接受機構處遇或許失去自由,但對避免少年非行繼續惡化而言,整體評估後,或許是少年最佳的利益。
在我國福利服務體系尚如此無力,少年的原生家庭與學校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時,冒然將感化教育廢除,無異讓少年的最佳利益衡量減少一項選擇。問題的癥結在於感化教育的內容是否符合「少年宜教不宜罰」,以及其他保護處分是否符合少年之最佳利益。若純以法律概念結合自由剝奪來看待,被施以感化教育的少年,當然無法通過比例原則的檢驗;但如果關注少年所處真實的社會脈絡及處理少年事件的核心價值,恐怕會有大相逕庭的結果。
釋字第六百六十四號解釋究竟解決了法律邏輯的矛盾,還是這群邊緣少年的真實問題?棘手的是,少年未來可能在屢次的保護管束過程中,無感化教育可以暫時讓他們脫離促發非行的環境,原來的環境又無力獲得調整及改善,少年將會因為更嚴重犯罪行為而進入少年刑事事件。此時不存在少年被剝奪自由處分的疑慮,但這是否就是我們所期待的少年最佳利益的樣貌?
【2009/08/05 聯合報】
來點背景音樂吧
我想有個家
作詞:潘美辰 作曲:潘美辰
我想要有個家 一個不需要華麗的地方
在我疲倦的時候 我會想到它
我想要有個家 一個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在我受驚嚇的時候 我才不會害怕
誰不會想要家 可是就有人沒有它
臉上流著眼淚只能自己輕輕擦
我好羨慕他 受傷後可以回家
而我只能孤單的 孤單的尋找我的家
轉載來自 ※Mojim.com 魔鏡歌詞網
雖然我不曾有溫暖的家
但是我一樣漸漸的長大
只要心中充滿愛 就會被關懷
無法埋怨誰 一切只能靠自己
雖然你有家 什麼也不缺
為何看不見你露出笑臉
永遠都說沒有愛 整天不回家
相同的年紀 不同的心靈讓我擁有一個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