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7日 星期六

深圳創業板 5月上路

深圳創業板 5月上路

【經濟日報╱記者陳慧敏/綜合報導】
2009.02.08 04:04 am

大陸《21世紀經濟報》指出,中共證監會日前已將深圳交易所創業版管理暫行辦法,上報給中共國務院,將在3月初、兩會召開之前公布。初定的實施日期是今年的5月1日。

市場最關注的上市門檻,「管理暫行辦法」定為兩套定量標準:第一套指標,是要求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第二套要求最近一年盈利,且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於30%。

創業板從深圳交易所著手規劃,坎坷走了十年路,終於可望在2009年上路。先前的大波折是中共證監會去年3月21日公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隨後全球股災,陸股同樣受衝擊,停擺擱置。如今重現曙光。

報導引述知情人士說:「如果順利,國務院會在本月批准創業板的IPO辦法,全國兩會前正式公佈,之後還將有系列配套規則出台,大概需要兩個多月,創業板應可在5月初正式推出。」

報導指出,國務院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簡稱管理暫行辦法),已把實施時間初定在今年5 月1日。

中共中央曾在去年底發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要適時推出創業板,讓大陸自主創新、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以私募機構投資者及普通投資者,可以共同發展。

報導指出,「管理暫行辦法」共58條,其中增加2條,修改5條。其中,為強化風險控制,增加創業板合格投資者准入制度的原則性規定;同樣是鑒於企業的高風險,強化退市規定。而在徵求意見階段廣為討論的企業上市標準,未作修改。

中共證監會頒布「管理暫行辦法」之後,將由深圳交易所發佈擬上市企業的招股說明書編製標準與格式、上市細則、交易細則等配套制度,創業板的保薦制辦法、發行審核委員會辦法等也將陸續出爐。

管理暫行辦法最特別的是,強化退市約束,也對企業提出了諸多硬約束。此外,管理暫行辦法對發行人董事、高管以及實際控制人最低兩年內保持穩定,比深圳主板的「三年」有所降低。

【2009/02/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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