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4日 星期四

捍衛金融政策權 陳冲金管會不是獨立機關

這樣大家知道我為何週2會問鄧彥敦那個問題了吧
金管會的權限問題
陳沖顏慶章多年前都是有不同意見的
我只想聽聽高階業者對這個的看法而已

相關的文獻很多
有興趣的可以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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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金融政策權 陳冲金管會不是獨立機關

* 2008-12-05
* 中國時報
* 【陳怡慈、張舒婷/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陳冲昨表示,從「行政權要單一、分裂是錯誤」等觀點,他還是認為,金管會不是獨立機關,因為不是獨立機關,就應保有金融政策權。也因此,他將積極協調把《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中,「金融產業」劃歸財政部掌管的規畫,建議退回行政院重議。

 陳冲說,今年初送交立院待審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在財政部負責的業務範籌中,新增「金融產業」四字,外界解讀這是政府要把金融政策權,再次從金管會手中移回給財政部。他強調,《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是「政黨輪替前」送進立法院,他將積極協調把這草案退回給行政院。市場解讀陳冲此舉在捍衛金管會的金融政策權。

 陳冲著書立說甚多,換了位子是否腦袋也換了?昨日立院財政委員會,包括立委賴士葆、羅淑蕾、呂學樟等人,拿著陳冲多年前寫的文章問他:「你當年反對金管會從財政部獨立出去,不認為金管會是獨立機關,現在還是維持這樣的看法嗎?」

 陳冲說,「我完全沒有改變。」他說,當年在財政部任職時,他就反對成立金管會,因為行政權要單一,「我覺得行政權分裂是錯誤。」陳冲說,我國對「獨立機關」定義,最早見諸《中央行政機關基準法》。所謂「獨立機關」,強調係「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金管會組織法》第九條也是用這樣的文義在定義金管會的「獨立性」。

 不過,陳冲說,「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每個行政機關都應該是這樣子」, 如果用「獨立」的字眼來解釋機關的「獨立性」,將產生「國中有國(state within the state)」的現象,影響行政權的整體性。

 陳冲說,我國金管會雖然仿英國金融監督署FSA而成立,但是,FSA跟金管會的法律性質、位階都不相同,FSA的主席與成員,都由英國內閣成員之一的財政部任免,FSA受財政部委託執行金融監理,享有人事、財務自主,但金融政策與金融法歸制訂,仍歸屬財政部負責。
台大教授黃達業 討論政策權回歸財部 是開倒車

* 2008-12-05
* 工商時報
* 【薛翔之/台北報導】

 過去主張金融政策權應歸於財政部的新任金管會主委陳?,昨日對於金融政策權的歸屬,有一番說明,對此,台大金融系教授黃達業指出,討論金融政策權要不要回歸財政部,是倒果為因、開倒車的作法。

 他認為,金融政策權應該回歸到過去曾經研究過的架構,亦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和金融監督總署的二級制。黃達業指出,按照該種模式,金管會負責金融政策權,在金管會下,設置一個獨立的法人,叫做金融監督總署,該總署主要負責檢查和處分的功能。其中,金管會由於不是一個獨立的機構,因此,必須向立法院負責,並備質詢,預算也由其審查,同時,也參加行政院院會。

 但金融監督總署則一個是公法人組織,有預算和人事的獨立權;以分工來說,金管會制定政策,例如:金管會規定銀行的資本適足率(BIS),必需達8%以上,對於未落實該指標者,應該如何處分,則交由金融總署加以執行;再者,金融總署由於是獨立的單位,首長有任期保障,但金管會首長則沒有。

 在組織設計上,除了兩級制以外,並採行功能性監理,而非機構別監理,像是,銀行和投信都販售基金,那麼販售基金的管理監督窗口,即為同一個,而不是由證期局、銀行局的方式管理。

 黃達業也指出,最有效的作法,就是把金管會現行的一級制,調整為二級制。另外,若是把金融政策權回歸到財政部,由財政部制定金融政策的話,加上財政部同時身為公股的大股東,在政策制定上,難免會給人較顧及公股權益的作法。


金管會是不是獨立機關? 歷屆主委見解不同

* 2008-12-05
* 工商時報
* 【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金管會是獨立機關,金管會主委有任期保障!」這是前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在任時,最常說的一句話,藉以彰顯金管會的獨特性及重要性,最後龔照勝也因為堅持自己有任期保障,拒絕行政院要其自行請辭的命令,最後被停職。

 龔照勝因為堅持自己是獨立機關,所以勇於提出兩岸開放,讓銀行早日登陸,要開闢以美元計價的國際板市場,讓台商返台上市等,他認為,因為金管會的獨立性,所以可撇開當時保守的兩岸政策,獨立提出可行的政策。

 第二任正式的金管會主委施俊吉則是強調,金管會是獨立機關,卻不是「孤立」機構,不能自絕於行政院及政府相關部會之外,必須配合行政院的相關運作,至於龔照勝積極規劃要兩岸開放、開闢自由的國際板市場等,施俊吉一律以尊重「國策」,予以暫緩討論,最後施俊吉是因為接管中華銀行的政策,自行辭職下台。

 第三任金管會主委胡勝正則是早在其任經建會主委時,就因龔照勝案定調,認為金管會只是金融界的檢調單位,金融政策權應回歸財政部;而外界對於胡勝正出任金管會主委,也都認定是看守主委,並未有特別積極的開放或新政策。

 第四任金管會主委陳樹則是公開說:「金管會還不算獨立機關」,必須等行政院組織法確定後,金管會必須調整委員及相關組織,屆時才算獨立機關,在此之前,金管會還是要對行政院報告,算是內閣的一員,至於未來金融政策權歸屬,陳樹說,尊重研考會及行政院的決定。

 到了第五任金管會主委陳?則直接挑明,台灣根本不該有獨立機關,因為不會有機關真正可獨立於行政院之外,但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則是每個部會都應該作的事,不是獨立機關,金管會自然沒有歸還金融政策權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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