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7日 星期日

可轉債 擬允特別重設

可轉債 擬允特別重設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8.12.08 02:55 am


證券業統計,明年可轉換公司債(CB)到期、或可贖回的金額高達數百億元,由於現在股價非常差,對發行公司形成壓力,金管會已請證券商公會研議,將允許「特別重設」,依據目前市價重新訂定轉換價。

證券公會承銷業務委員會正緊鑼密鼓請會員公司表示意見,最快在12月中旬,就可以有答案,通過特別重設的機會非常高,但會訂出配套。

證券商表示,為避免發行公司濫用特別重設條款,必須要有配套,例如股價要跌到什麼程度、轉換期多長等,最重要的,必須依據公司法召開債權人會議,並得到債權人同意,才能重訂轉換價。

證券商表示,「特別重設」一定是個協助企業度過難關的短期措施,且僅針對已經流通在外、明年到期或可以贖回的可轉債。如果是新發行的可轉債,不能有此條款。

證期局官員表示,由於股價不好,最近有不少企業、證券商向證期局反映,希望能允許可轉債依照市價重新訂定轉換價格。因此,請證券商檢討「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是否要開放「特別重設」。

企業、證券商主要的考量是,萬一發行機構的股價太差,可轉債投資人不願意轉換,發行公司必須另外辦理現金增資來還錢給可轉債投資人。不如讓發行公司依市價重新設定轉換價,讓可轉債投資人可以順利轉換成股票。

證券商表示,特別重設條款對可轉債投資人有利,但對於公司原有股東較為不利,因為會稀釋股權,必須同時討論如何保障股東權益。

【2008/12/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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