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4日 星期六

內線交易查察標準 金管會擬檢討

才跟Lisa聊到這問題就立刻有人放砲
還真巧

哈哈

老王

內線交易查察標準 金管會擬檢討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在昨天一場「健全資本市場與金融秩序論壇」中,聯電董事長宣明智代表業界大嘆深受「上有禿鷹、下有詭雷」之苦,擔心被羅織內線交易罪名,不敢進場,強調既然金管會與法務部要重新訂定更嚴謹的內線交易查察標準,證明過去查察「浮濫」,因此舊案應該都別再辦下去。

面對出現內線交易除罪化聲音,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只強調,現行法有關內線交易「內部人」、「重大消息」等定義上,的確不夠明確,目前已送請立法院審查的證交法修正範圍,其中免責抗辯條文或有不足之處,金管會將待仔細研究美國經驗後,再研究補足,未來也將針對內線交易案件移送訂定更嚴謹、明確的作業流程。

政大法律系教授劉連煜表示反對除罪化,強調全世界內線交易的刑責都很重,問題重點在於內線交易構成要件,例如所謂重大消息、成立始點,都應該明確化,讓企業有所遵行。

永豐金控董事長陳 對除罪化也持保留態度,他建議應修法明定「內部人」如果為了買房子等事由,可以事前公布交易消息,有人主張定時定額交易,他也不反對。

宣明智表示,現行法條規定含混不清,尤其所謂「內部人」、「準內部人」、重大訊息等定義過於籠統,不知地雷何時引爆,檢方查察內線交易案,「好像修理企業當娛樂」,他強調業界普遍都有這種困擾,不敢進場。面對業界質疑,吳當傑表示,無論法律層面構成要件、規範內容,都還有檢討空間,金管會、法務部已經成立工作小組聯繫會報,本月底將就過去不起訴、獲判無罪案件進行實證分析,並檢討移送作業程序與標準,避免未來再浪費資源。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