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保障國內投資人權利 銀行申請假扣押雷曼158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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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貸給高鐵資金 銀行聲請假扣押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雷曼兄弟聲請破產,不僅金融機構本身400億元的投資部位泡湯,銀行賣給投資人的400億元雷曼連動債也血本無歸。為了向雷曼求償,據了解,銀行已經採取法律行動,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扣住雷曼兄弟貸款給高鐵的158億元資金。

如果相關行動順利,未來高鐵償還利息或本金,都不是還給雷曼,而是還給國內的銀行,再由銀行轉而償還給連動債投資人。

除了雷曼貸款給高鐵的158億元,雷曼在台灣投資的各種有價證券,也將成為銀行假扣押標的。但這些資產全部加總可能還不到200億元,相較銀行賣出的400億元連動債,金額仍有很大的差距。

相關人士表示,雷曼兄弟貸款高鐵案是由香港雷曼承做,台灣投資人所購買的雷曼連動債發行機構則是荷蘭雷曼與美國雷曼,兩者屬於不同公司,但既然都屬於「雷曼」,銀行業者因而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再說。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正在蒐集美國法院的判例,且相關法律問題仍有待釐清,並沒有把握可以把雷曼兄弟貸款給高鐵的資金全數留在台灣的銀行業手中。

【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金管會本周三宣布,發行日在9月1日以後,或閉鎖期屆滿是在9月15日雷曼兄弟聲請破產後的連動債,銀行必須以「客戶可接受」的方式和解。銀行業者估計,銀行因而必須承擔的損失將達數億元。由於香港、新加坡銀行都已經答應向投資人回購雷曼迷你債券,補償投資人損失,讓台灣的銀行業承受相當大壓力。

【2008-10-25/經濟日報/A4版/金融新聞】
2008-10-25 工商時報 【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全力留住雷曼兄弟在台的一切資金!據悉,銀行業已向法院申請,假扣押雷曼兄弟香港分公司LBCCA,對高鐵的158億元授信金額,其餘如雷曼相關子公司在台投資有股票、期貨的資金,目前也暫不得匯出。此舉是為保障台灣800億元的雷曼兄弟相關債權。

 據金管會統計,銀行、保險、證券及投信踩到雷曼兄弟的債權就有400億元,更嚴重的是有5.1萬名投資人買了400億元的雷曼兄弟連動債;日本在美國雷曼兄弟母公司聲請破產保護後沒多久,就扣押日本雷曼兄弟所有資產,確保日本民眾及金融機構的債權。

 當時金管會分析,我國民眾投資的雷曼兄弟連動債,都是荷蘭子公司發行,或美國母公司擔保,這2家公司在台並沒有分支機構及相關資產,台灣僅有雷曼兄弟證券在台分支機構,並沒有發行連動債,似乎無法直接扣押資產來擔保債權。

 但隨著事情演變,雷曼兄弟不斷出售各國資產變現,而國內投資人求償聲浪越來越大,如何能確保國內投資人的權益?據了解,在主管機關授意之下,已由銀行向法院提出假扣押,扣押雷曼香港子公司LBCCA對高鐵第二聯貸案的158億債權,即未來高鐵還款、付息,都要留在國內,不能給雷曼兄弟及其相關子公司。

 目前這項假扣押申請案,仍待法院裁決,且假扣押後如何返還給銀行或投資人,法源依據等仍在釐清當中;據透露,雷曼兄弟相關子公司在台灣投資有期貨、股票等,目前也都被金融機構扣住,不讓雷曼兄弟等單位提領或匯出,但雷曼兄弟表示,這些資金是代客操作,同時有些子公司已出售給其他外商,不再是雷曼兄弟的資金,目前這部分的法律問題,也還在釐清當中。

 據了解,金管會等單位希望金融機構儘可能留住雷曼兄弟在台一切資產,作為日後賠付投資人連動債損失或銀行先墊付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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